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2〕18号)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人社部决定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现就我省申报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重点领域
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二)名额及资助额度
2022年我省可向人社部推荐3名候选人,经评审确定的人选可享受不低于1:1的资助资金配套,配套资金由人选所在单位提供。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国籍;
2.出生日期不早于1971年1月1日;
3.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4.2017年1月1日后回国;
5.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同等条件下,各地各部门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员。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各地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相关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须按照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请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材料清单(附件1)规定的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一式两份报送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培育处。
联系方式: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蒋寅泉
联系电话:0791-86385931
2.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培育处
联 系 人:叶自翔
联系电话:15070057611
电子信箱:329104993@qq.com
地 址:南昌市西湖区孺子路47号省就业创业服务
中心大楼创业培育处927室
邮 编:330000
附件: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