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各委属(代管)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全市中医药大会精神,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委领导同意,拟开展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庆市三级医疗机构、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学科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突出的学科优势,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相对稳定的研究发展方向,并有支撑这些方向的研究课题。
(二)学科人才队伍梯队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医、教、研能力。
(三)学术带头人应有较高的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学术造诣,对学科建设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学科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对本学科的发展具有一定的预见性,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培养指导能力,专业成绩突出。
(四)学科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近3年承担了省部级中医药项目,拥有支撑本学科建设与发展的研究室、科研实验室或其他科研平台,配备有开展本专业研究所必需的配套设备和场地,具有较强的经费筹措能力。
三、申报遴选程序
(一)申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对照学科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筛选拟建学科,认真组织填写《重庆市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提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申请。
(二)初审。各区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单位中医药重点学科申报资格和申报书的初审,市级单位负责本单位拟申报中医药重点学科的初审,初审合格签署意见报市卫生健康委。
(三)评审。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学科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学科专业分布遴选出建设单位。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在2021年4月15日前将《重庆市中医药重点学科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综合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飞、唐波;联系电话:67705034;电子邮箱:67706807@163.com;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
附件:重庆市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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