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加强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依据《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推荐2020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设区市推荐示范平台数量不超过3家,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各推荐示范平台1家,超额不予受理。省属单位申报示范平台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不计入当地推荐数量。
三、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标准,保证质量,择优做好推荐工作。对推荐的平台要认真审核其服务业绩并进行测评,总结提炼示范性表述,研究提出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上报。
四、请各地于10月25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2020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见附件1)、《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见附件2)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光盘一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联 系 人:王立杰 0311-87800812
赵 倡 0311—87803321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邮 编:050071
附件: 1.推荐2020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 2.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 3.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4.《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电子书(扫码查看)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