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商发〔2020〕14 号
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企业:
根据《云南老字号评定规范》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现就第六批“云南老字号”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未获得“中华老字号”称号企业及商号、商标的品牌持有人。
二、申报条件
(一)拥有商号、商标的专用权;
(二)商号、商标创立至今50年或以上;
(三)商号、商标具有鲜明的云南地域文化特征;
(四)传承特有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五)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六)在云南省地域范围内工商登记注册、经营状况良
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州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初评合格后,登录云南老字号网(http://222.221.6.140/),注册会员,填写新的申报(县(区)级商务部门初核、州市商务部门审核)、“云南老字号”评定专家委员会评审。
四、申报时间
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并将各地的“云南老字号”评分表、申报书、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云南老字号”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五、评定依据
《“云南老字号”评定规范》(请在云南云南老字号网下载)。
六、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对照《“云南老字号”评定规范》客观、公正地组织“云南老字号”初审认定及相关管理工作。
(二)申报书的装订顺序,请按照附件要求的顺序装订。
(三)注意工作申报时限,过期一律不受理。
附件:1.云南老字号”申报表
2.州市拟推荐申报“云南老字号”企业汇总表
3.“云南老字号”申报书装订顺序
联系人: 云南省老字号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卯升敏
电 话:0871-63210024 传 真:0871-63148600
Email:361548178@qq.com.
云南省商务厅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