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三周年第三方评估,商务厅将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单位
四川省商务厅。
二、比选项目名称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三周年第三方评估。
三、资金来源及额度
项目预算限额45万元。
四、比选项目简介
紧扣“四区一高地”战略定位及159项改革试验任务,按照“1+8”体例结构实施该项目。“1+7”即,编制1个自贸试验区建设主报告及政府治理、双向投资、国际贸易、产业发展、通道建设、协同开放、创新创业等7个子报告。提炼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成就和亮点,明确改革试验任务推进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围绕建设“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提出新的制度创新方向,撰写评估结论和建议报告。
编制发布总分结合、重点清晰的《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周年评估报告》。
五、比选申请人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支付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业绩要求:2017年至今同类合同不少于一项;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公告发布时间
本比选公告自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在四川省商务厅公众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报名、比选申请书递送截止时间和开选时间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7日18:00(北京时间)。
(二)申报。参选单位制作比选方案并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一式七份),在截止时间前密封提交商务厅综信处。
(三)开选时间地点:开选时间和开选地点另行通知。
(四)比选评审
1.比选单位组建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资质、服务经验或成功案例、实施方案、服务团队和报价等内容综合评分,并召集全部比选申请人当场宣布比选结果。
八、项目进度要求
(一)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周年评估报告》资料收集、调研工作;
(二)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周年评估报告》初稿;
(三)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周年评估报告》终稿。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商务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街7号
联系人:张之浩
联系电话:15583729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