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20〕65号)。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落实计量比对有关要求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计量比对在计量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确保国家计量比对工作顺利进行。对于此次A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凡是已取得相关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以及获得相关检定、校准项目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和取得相应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的单位必须报名参加;对于此次B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各类计量技术机构或相关标准物质研制单位可自愿报名。大区计量比对项目按照大区相关管理有关规定报名参加。

 

二、组织做好计量比对报名工作

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梳理辖区内具有相关计量标准以及计量检定、计量校准项目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组织做好本地区参加A类项目的计量技术机构报名工作。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通知转发有关法定或授权计量技术机构、社会第三方计量技术机构及有关单位,积极鼓励各机构参加B类项目比对;组织做好本级计量技术机构A类项目报名工作,汇总后逐级上报,同时做好对比对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单位的整改、督促和处理工作。

因存在特殊情况申请免于参加A类项目比对的,由计量技术机构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县、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逐级上报书面请示。

三、其他要求

各有关计量技术机构应按要求参加A类项目比对,真实客观、按规定时限报送比对结果,具体计量比对有关问题可直接与项目主导实验室联系。各市市场监管局将参加A类项目比对的计量技术机构汇总后,认真填写《2020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参比单位汇总表》(见附件2),于5月25日前报送省局计量处。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2020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参比单位汇总表.xlsx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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