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修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规定,由我厅负责审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现将资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形式:窗口办理(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湖南省水利厅防汛大楼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和网上办理(登录湖南省水利厅官网http://slt.hunan.gov.cn/“办事服务”栏目)。
2、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咨询电话:湖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0731-85486100。
4、受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有关具体信息,可直接登录湖南省水利厅官网(http://slt.hunan.gov.cn/)“办事服务”栏目下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乙级)”,点击“办事指南”获取。
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