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修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规定,由我厅负责审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现将资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形式:窗口办理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湖南省水利厅防汛大楼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和网上办理(登录湖南省水利厅官网http://slt.hunan.gov.cn/办事服务”栏目)。

 

 

2、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19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1次年6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咨询电话:湖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0731-85486100

 

 

4、受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有关具体信息,可直接登录湖南省水利厅官网(http://slt.hunan.gov.cn/)“办事服务”栏目下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乙级)”,点击“办事指南”获取。

 

 

                   

 

 

 

 

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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