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的讲话精神,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升我省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水平,根据《湖南省对外投资合作重点培育项目认定办法(试行)》(湘商外经〔2020〕5 号)、《湖南省对外劳务特色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湘商外经〔2020〕6 号)、《湖南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园区认定和年度考核办法》(湘商外经〔2020〕3 号)等文件要求,我厅将于 2021 年 1 月开展一次重点培育项目、特色劳务培训基地和境外园区的认定,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此次认定申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关于做好湖南省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库建设的通知》(湘商外经〔2020〕7 号)文件要求,继续做好项目建设,符合项目库入库要求的项目尽量入库。申请 2021 年度对外经济合作资金的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必须是湖南省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库的入库项目。
2、此次申请认定的各项材料仍全部为线上提交,请各市州尽快通知辖区企业,摸底符合申报要求的各类项目,组织企业申报并做好项目的初步筛选。
3、此次认定重点针对 2020 年策划推动的对外投资合作重点培育项目和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对外劳务特色培训基地,已获得认定的重点培育项目、境外园区和特色培训基地不再重复申报。
4、请申报单位及时在湖南省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139.159.220.78:8081/login)(或通过“湘企出海+” 综合服务平台 www.investgohn.com→公共服务→项目管理服务系统)中上传申报材料并报请所在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请各商务主管部门务必履行好初核责任,确保申报材料和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的,不断提高通过初核的项目质量。
5、此次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0 日,之后申报系统将暂时关闭直至评审结束,我厅将尽快组织商务、财政、银行、信保等部门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及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