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建设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批复》(国知发保函字〔2021〕1号)文件精神,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福建保护中心”)将面向全省机械装备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为做好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工作,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福建保护中心决定组织开展第一批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及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时间

  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6日。

  二、备案申请条件

  (一)申请主体备案应满足以下条件:

  1.登记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2.属于机械装备产业或电子信息产业领域;

  3.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4.无非正常专利申请、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5.自愿遵循保护中心的备案管理制度。

  (二)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应满足以下条件:

  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设立,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状态;

  2.近一年内未因违反《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受到各级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无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备案流程

  (一)申请主体

  1.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福建保护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拟备案申请主体名单,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

  3.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形成备案名单;

  4.福建保护中心将备案名单进行公示。

  (二)专利代理机构

  1.符合条件的专利代理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福建保护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备案通过;

  3.福建保护中心将备案名单进行公示。

  四、备案申请材料

  (一)申请主体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请主体备案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承诺书

  (见附件4);

  4.福建保护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已申请的与机械装备产业或电子信息产业相关的专利清单或专利证书;(备注:提供专利名称及专利号)

  (2)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利奖、科技进步奖等相关证书;(备注:提供证书复印件)

  (3)具备机械装备产业或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研发能力的证明材料;(备注:具有所属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资历)

  (4)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证明材料;(备注:项目合同)

  (5)专利转化实施的证明材料。(备注:实施转化合同,自有专利产品购销合同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

  2.专利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备案申请方式

  (1)网络填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专利代理机构如实填写备案申请材料,可通过网址http://112.111.2.122/pretrial登陆填报。

  (2)材料寄送:备案主体将所有备案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一份提交邮寄到福建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流程管理部。

  六、注意事项

  福建保护中心是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围绕机械装备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的企业备案、专利申请的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以及导航运用服务均为公益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福建保护中心从未也不会委托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代为办理任何相关工作,备案主体需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治中

  联系电话:0591-88500107

  地址: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大道13号D栋

  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人:黄雄杰

  联系电话:0591-86295619

  附件:

  1.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请主体备案申请表

  2.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

  3.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须知

  4.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承诺书

  

福建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