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市监发〔2019〕7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校:
2019年春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有关要求,在全省开展春季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包括高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证明、校长负责制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自查情况、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员配备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留样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二)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504 号)要求,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19年2月11日至3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开展。学校是特殊的环境,学生是特殊的群体,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春节开学又正值全国两会召开,各地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把学校春季开学期间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和目标,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人。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新修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检查要全面、深入、细致。对食品原料采购和贮存、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间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食品安全等级较低的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三)强化自查,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学校及餐饮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新修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工作,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统筹兼顾,推进重点工作。要把专项检查工作与当前的学校量化分级等级提升、“明厨亮灶”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按照量化分级的要求对各学校食堂进行动态量化分级等级评定;督促各学校要加大食堂改造提升投入力度,大力开展“明厨亮灶”建设,采取4D、5C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有效提升学校食堂等级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统筹学校春季开学各项检查一并开展,防止检查过多或流于形式。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为重点组织培训,强化学校第一责任人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家长委员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地要及时梳理总结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情况,好的做法要制度化、常态化,薄弱环节要提出整改措施。各地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牵头形成总结报告,于2019年3月31日前报送省市场监管局和教育厅。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 陈海华
联系电话:028-86633831 邮箱:39682831@qq.com
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指导中心 黄玉林
联系电话:028-86661534
邮箱:zxxk1534@sina.com
附件:1.2019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
2.2019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教育厅
2019年1月31日
附件1
2019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
学校名称(公章): 食堂名称:
食堂地址:
食堂类型: □本科高校 □高职高专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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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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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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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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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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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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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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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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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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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是否由学校自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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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包食堂是否制定准入要求,并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是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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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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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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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长是否是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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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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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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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措施是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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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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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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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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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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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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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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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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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并具有进货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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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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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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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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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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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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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餐饮具专用保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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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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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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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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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 制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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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是否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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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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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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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使用超期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可疑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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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生熟是否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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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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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时间超过 2 小时的食品食用前是否经充分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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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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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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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人员: 自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2019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 报 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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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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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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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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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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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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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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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扣不合格食品及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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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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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问题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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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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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监督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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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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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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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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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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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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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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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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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证经营学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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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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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立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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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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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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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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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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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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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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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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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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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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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无相关数据,应在表格内相应位置填写“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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