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城镇燃气安全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厅起草了《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约谈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9月11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邮箱:zjt_zyl@gd.gov.cn。
附件: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约谈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