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广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的公告


  广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由原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