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司办函〔2025〕237号

广州仲裁委员会:

  《广州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备案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以及《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加强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你单位登记住所由“广东省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C座12—14层”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庆慧中路1号4栋601室602室701室”相关事宜,我厅已予备案,请按规定程序完成后续相关工作。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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