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办才〔2022〕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动提升全社会科学文化素养,按照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部署,科技部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作品要求
参选科普作品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曾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前需进行审核,推荐的科普作品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 作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2. 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
3. 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4. 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5. 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6. 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7. 作品语言文字应为简体中文。
二、推荐工作要求
1. 数量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和各部门、直属机构等可推荐优秀科普图书作品5~7部,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可推荐作品5部。推荐作品数量超过上限时,按推荐顺序取相应数量作品。
2. 推荐及提交材料要求。
推荐单位需将推荐作品排序,提交《2022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1)、《2022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信息表》(附件2)和作品一式5份(套)。其中,附件1和附件2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随推荐作品由推荐单位一并邮寄。除推荐单位外,不受理个人和其他单位寄送材料。推荐单位提交作品前请与作者取得联系,确保每部作品推荐渠道唯一。若推荐渠道不唯一,取消评选资格。推荐作品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3. 时间要求。
推荐截止日期:2022年8月31日,以收到邮寄材料日期为准。
三、评选程序
科技部成立评议专家组,对各地方各部门推荐的科普作品进行评议,形成优秀科普作品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2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向社会推介。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惺、徐奔拓
联系电话:010-62169572、58884241
传 真:010-88232450
电子信箱:wangxing@ncste.org
邮 编:100081
邮寄材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乙7号
附件:1. 2022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汇总表